街頭藝人起點|澳洲伯斯(ㄧ)

衝破理智的防線

↑我剛抵達澳洲的所有行李還有吉他。

我試著用照片拼湊記憶,那個時候相機畫素不是很好,但初到異地的我,路上看到什麼沒見過的,都會拍起來慢慢看,像是在收集紀念品,不只眼睛需要看到,也想珍藏。

↑巨型畫畫家 四個腳落的小桶子是他的零錢箱。

我為自己定了在三個晚上的房間,是位於鬧區的背包客棧。背包客棧一樓是酒吧,二樓是男女分開的六人房。當我在台灣上網查詢這家背包客棧時,看到評論說床很不乾淨有床蟲,我居然為此感到興奮,因為我從來沒看過床蟲,樓下又有酒吧,這根本是天堂吧,所以就直接下訂。抵達的時候是下午,我拖著行李進到屋內,下午兩三點已經有一些人在背包客棧的外面喝起生啤酒。

↑我住的第一間背包客棧,因為是下午抵達,所以櫃檯還沒開門,我找了好久才找到老班。
↑在我住的背包客棧對面的酒吧。

住了三天以後,很幸運透過台灣朋友Happy(一個美麗又瀟灑的女子)介紹了他認識的房東Warren,待我住進了位於zone 3 的share house。這是一個住著24人的share house,我住在其中一間女生四人房中。另外還有很多房間,大家早上的時候都去上班,晚上會回到家烹煮各自的晚餐,看到有經驗的背包客都煮了大魚大肉,而我因為初來乍到,還沒習慣澳洲的物價消費水準,餐餐都吃吐司配果醬或是泡麵,其他背包客跟我說:『放心啦,我們剛來的時候也都這樣,不敢花錢,等到你開始賺錢了,你就敢吃好的了,你會發現你吃得比在台灣好,因為自己煮飯非常便宜!』

↑Happy請我吃的我在澳洲第一頓有肉有飯的餐點。那時候覺得感動到快哭了,覺得她根本是天使。
↑我與澳洲室友一起出去玩的第一個景點,是好美的海灘。

這裡到底是什麼樣的國度,我滿懷希望,想在餐廳裡找個輕鬆簡單的工作,悠閒的度過我的打工度假生活。準備好履歷表,到餐廳投遞,有一家甜點店請我去上班,試用期過後,才會正式錄取。我端了三天的盤子,到第三天的時候,主管說我不適任,我非常傷心,雖然沒有打破盤子也很積極,但卻沒被錄用,覺得自己糟透了,後來聽室友說這家餐廳常常讓人去試用並且做簡單的工作,三天後就換新人,是他們慣用伎倆,因為當時背包客太多,各國應徵的人也非常多。雖然聽了這番話,但我還是覺得自己遭透了。

↑伯斯大街的假日人潮
↑在天橋下,整個家庭都是提琴家,很有氣質。

回到家以後,跟我同間寢室的室友Ivy(一位健康膚色又海派的美麗女子),問說有誰可以幫他代班,在中國餐廳,什麼都不用作,只要洗盤子就好,一小時10塊澳幣,共五小時,我說我我我!然後我就去帶了一天班,穿著我最喜歡的牛仔褲(也是帶去的唯一一件),整整洗了五個小時,中國老闆說我洗的太慢,但覺得還滿乾淨的,問我要不要轉正職洗碗,連洗五個小時的我,想都沒想直接拒絕,維持同一個姿勢五個小時,真是太累了,想到之後每天都要這麼做,我沒辦法。

↑每次走回家前,都會看到的掛在電線上的一雙鞋子。

想起了從台灣來到伯斯前,我與Taco在台中火車站地下道玩樂的快樂時光,我異想天開『乾脆我也來當街頭藝人好了』我上網查了資料,隔天馬上坐火車到伯斯的city council ,伯斯的街頭藝人證當時是$24/月,換算當時的台幣大約是672元,行政人員處理得非常慢,但是你也不能催他,因為他們可不像台灣會好聲好氣跟你講,有時候是會直接拒絕辦理的。

↑從ZONE3到CITY要坐至少一個半小時的火車。
↑伯斯街頭藝人證,也是我得到第一張街頭藝人證。(那個時候還未在台灣考過證)

拿到證照以後,我迫不及待地到大街上,準備唱歌,我身體一直發抖,一直想往旁邊的長凳坐下裝作沒有這回事,左手握著吉他,右手一直捏自己的大腿,像要叫自己冷靜下來,腦道理有兩種聲音一直在爭吵。

『很好笑耶,很丟臉耶,算了吧!回家了啦』
『可以的!就試試看,失敗也不會怎樣,就試試看,回家會後悔的。』

大約呆站在那裡5分鐘過後,我從嘴巴硬唱出第一句歌詞,聲音在發抖,但是唱出第一句後,第二句就可以緊跟著出來。唱完第一首歌後,我簡直不敢相信我剛剛做了什麼,我居然敢自己在異地唱歌。這種新鮮刺激的感覺,彷彿衝破了我腦中所有的雜緒,衝破失敗的關係,衝破害怕別人眼光的羞赧,衝破還未想清楚的目的,思緒停止了,當下在做的,真的就只有唱歌這件事,而且很快樂。

(未完待續)

↑在澳洲遇到的第一個台灣街頭藝人,呂莘。唱歌超好聽,當下覺得她全身都在發光。